天津市人民政府9月30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公布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天津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俗称无人机)管制空域,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6月4日发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同时废止。这意味着天津市域范围内不再保留“无需申请即可飞行”的适飞空域,全部无人机飞行活动统一纳入管制空域管理。

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确立的空域分类管理制度,在管制空域内组织无人机飞行活动,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还须依法完成实名登记。天津此次由“划定适飞区域、区外管制”调整为“全域管制”,与此前北京等地通过地方规章明确全域管制空域的管理思路一致,反映出超大城市对无人机公共安全属性的审慎定位——低空安全管控的优先级正在提升。
对低空产业运行而言,全域管制不等于“禁飞”,而是把飞行合规性要求前置到每一次作业:物流配送、电力巡检、测绘勘察、应急救援等常态化低空作业,须将飞行计划申报、空域查询、动态监控嵌入运行流程,作业效率高度依赖地方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平台与审批数字化水平。通告在国庆假期前发布,也提示节假日大型活动期间无人机管控将进一步从严,低空运营企业需要把合规能力作为核心竞争力的组成部分。
低空经济产教融合服务平台认为,空域管理从“划区放开”走向“全域审批”,直接催生低空运行管理、飞行计划申报、安全合规与空管辅助等新岗位需求。院校在无人机应用技术等专业建设中,应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解读、空域查询与飞行申报实操、安全管理纳入必修课程模块,让学生在校内实训阶段就养成“先查空域、再报计划、后飞行”的作业习惯——低空经济人才培养的合规底线,正是未来低空安全管控体系的人才底座。
信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官网(tj.gov.cn)2026年9月30日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方网2026-09-30刊载、澎湃新闻2026-09-30报道交叉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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